5月起大运河遗产保护条例实施!这9种行为最高罚5万!

5月起大运河遗产保护条例实施!这9种行为最高罚5万!

发布日期:2017-05-04来源:杭州日报、浙江新闻客户端、中国网

穿越千年,她美的不张扬,

隐匿世遗生活,也惊艳了时光,

温柔了岁月,她是中国大运河







     这些让人怦然心动的美景,需要我们每一个过路人的细心呵护如若你破坏了,民众不答应,法规也不允许!

《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于2017年5月1日正式实施。据悉,《条例》对列入了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要素名录的周边大运河河道、桥梁、码头遗址、历史文化街区等大运河相关遗产进行保护。还有9种行为被明文禁止,如违反最高可处以五万元罚金。




立法保护运河文化遗产!

中国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不仅仅是运河,它包括::

大运河河道:杭州塘、上塘河、中河、龙山河、浙东运河西兴段等;

大运河水工设施遗存:拱宸桥、广济桥、凤山水城门遗址、西兴过塘行码头等;

大运河附属遗存:富义仓等;

大运河相关遗产:桥西历史文化街区;

其他依法补充列入的遗产要素。

      《条例》就是要对这些列入了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要素名录的河道、桥梁、码头等进行立法保护。九种行为被明文禁止!特别要强调的是,《条例》中明文禁止在大运河遗产区内从事下列活动:

1、刻划、涂污或者损毁、擅自修缮、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2、损毁大运河遗产界桩、标识;

3、损毁闸、坝、堤岸等水工设施,水文、水质、气象监测等设施,通讯、照明设施,防护、警示设施;

4、擅自占用、填堵、围圈、覆盖水域或者挖掘河道;

5、擅自实施爆破、钻探、挖掘作业或者采砂、采石、取土;

6、向水体或者在坡岸倾倒、堆放垃圾、废料、泥沙、泥浆、工程渣土等废弃物;

7、向大运河河道排放、倾倒污水,或者在河道内洗刷污染水体的机具、车辆、容器或者其他物品;

8、在禁止水域内游泳、垂钓、非法捕捞水生动物;

9、其他破坏大运河遗产及其景观环境的行为。如果违反了这九项禁止规定,将受到严厉处罚,最高将处以五万元罚金。


    《条例》同时规定,大运河遗产沿线及其周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闸、坝、堤岸、码头、桥梁等水工、航运设施遗存,古建筑、遗址、石刻以及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等,除依法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和历史建筑外,由大运河遗产综合保护部门会同市文物主管部门编制登记目录并向社会公示,予以保护,禁止损毁、擅自迁移或者拆除。

    违反这条规定的,将由大运河遗产保护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