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中央建议:将大运河文化经济带纳入国家重要战略布局

民盟中央建议:将大运河文化经济带纳入国家重要战略布局

发布日期:2017-03-06来源:澎湃新闻

开展运河文化经济区域建设

将大运河纳入国家重要战略布局

加大运河文化遗产研究的力度






  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于3月3日开幕。

  近日获悉,民盟中央拟在会上提交《关于建设运河文化经济带 贯通“一带”“一路”两大板块的提案》。

  民盟中央认为,建设运河文化经济带是“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京杭大运河沟通了我国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五大水系,其作为第二大黄金水道与第一大黄金水道长江的纵横轴向式结合,从空间上与“一带一路”可以形成水陆两路兼剂的双重对接;运河文化与运河经济自古以来就是一种内嵌式的文化经济模式,建设运河文化经济带,可成为“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文化经济学属性的经典中国案例。但由于京杭大运河的开发利用缺少国家层面的统一规划,沿线各地的文化经济资源整合不佳、岸线利用效率不高。

   为此,民盟中央建议,开展以运河为纽带的文化经济区域建设,整合资源,在东南地区形成贯通“一带”“一路”两大板块、连接长江经济带和环渤海经济圈的战略格局,实现科学有效的“三通”——“互联互通”、“古今联通”和“融会贯通”。

  具体来看,首先,应制订运河文化经济带发展规划。将大运河文化经济带纳入国家重要战略布局,把运河文化经济带建设成为连接京津冀和长三角两大经济圈的经济纽带。从建设的内容、区域的合作模式、产业布局的结构诸方面,形成宏观、中观和微观建设规划。宏观上与“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规划相结合。中观上制定与“一核五圈四带”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空间格局中的“四圈”——南京、杭州、苏锡常、宁波都市圈和“四带”——沿海发展带、沿江发展带、沪宁合杭甬发展带、沪杭金发展带相互嵌入、聚合发展的规划。微观上,根据运河沿线城镇特色历史文化资源,规划旅游线路、运河文化项目、提出保护生态及景观资源的具体措施、建立与上下游沿线城市互动与合作的机制,形成一套突出地方特点、兼顾运河文化经济廊道的战略规划。

  其次,完善运河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运河遗产是运河文化经济带依托的本体,必须切实加强运河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工作。运河遗产管理复杂,建议尽快制订实施《大运河保护条例》,从法规层面实现部门间、地域间的充分协调,与相关法律法规之间有效衔接,切实加强大运河这一特殊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推动大运河文化遗产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各省市制定配套地方性法规和实施细则,形成完善的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再次,应明确运河保护开发的管理主体和沟通协调机制。建议设立省级层面大运河管理委员会,协调处理与大运河相关的各项事务并约束地方政府行为。国家运河管理机构与运河沿线各市政府签订《大运河(省市段)保护政府责任书》,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纳入考核。确定定期例会制度,实现国家有关部门与各省市之间沟通无障碍。建立相邻省市协商机制,协调解决大运河遗产保护和开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明确任务分工,落实保护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实体监控运河文化遗产平台,利用数据平台对各遗产点保护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实时报送。

  另外,应为运河文化经济带建设争取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建议设立国家和省级大运河保护开发基金,各级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开支,专款用于大运河保护开发;同时抓住国家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支持文化产业和服务业发展的机遇,围绕运河文化经济带的建设,积极争取政策性资金;搞好运河文化遗产项目的对外推介,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建设。

  同时,还应设立运河文化遗产研究的出版基金,加大运河文化遗产研究的力度,研究内容扩展到戏曲、曲艺、舞蹈、戏剧、文学、民间艺术等非物质遗产方面,构成大运河文化遗产研究的大系列,编纂运河丛书,全面挖掘运河文化。